基本养老金部分各企业情况相似,分为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企业20%和个人8%的缴费比例来进行,与其他市场化企业一样,央企的养老金制度并无特别之处。
央企实行企业年金制度一般始于2007年,还属于试运作阶段。2007年国资委下发了根据《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年金由企业和个人承担,承担的比例一般都是企业年工资总额的1/12,此外,制度试行初期,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应不低于企业为其缴费部分(不含补偿性缴费)的四分之一,以后年度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通知规定,未能实现盈利的企业不能参与企业年金的实施。
企业年金针对每个企业都有所不同,参加工作时间越短,相应地每个月的缴纳额越少,年金按照在岗职位、工龄等综合系数来计算,各企业执行的系数并不相同。
而相应的企业补充性养老金,属于央企划归国资委统管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央企有一部分是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来,但是又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所以企业就针对此类员工实施补充性养老金政策,帮助其提高退休待遇。自从2007年国资委有关企业年金通知下发后,有关企业补充性的养老金政策就一并归到企业年金了,在年金之外不再设立其他相关补充性养老金政策。
外企养老险缴费标准主要看基本工资
“我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大概是8000元左右,养老金是按照4200元来缴纳,公司每月给我交840元,我自己交336元,”在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张先生说,“公司有些员工希望自己交的比例少些,这样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就会多一些。我不这么认为,养老金就是在没有工作能力的时候来以防万一的,现在多储备些,到老了就不会觉得那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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