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在农村推广签订养老协议书,用签约的形式界定了儿女们应该怎样赡养老人。这一招很受老年人的欢迎,目前全市共有8.6万名老人与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其中包括许多闺女在内。
古语云:“闺女养不得娘,草灰打不得墙。”如今这条古训已经被胶东镇的女子们以实际行动打破。早在1998年,胶东镇葛家庄村就在全市首家推出签订赡养协议赡养老人。记者采访时看到:该村的田呈本与儿子田立军签订了每年供应粮食400斤,杂粮80斤,零用钱44元,取暖用煤500公斤的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村民委员会、被赡养人、赡养人各持一份。如今许多村民都签订了赡养协议,村里的养老新风日渐浓厚,“恶媳妇”苛刻待婆婆、不孝子不履行义务赡养父母的事情早已经绝迹,代之以儿子、闺女争相养老表孝心。8年来葛家庄村没有发生一起赡养纠纷,很多赡养人赡养的范畴早已经超越了赡养协议规定的标准,而朝着高层次精神赡养、精神慰籍方面迈进。
签订赡养协议书的做法目前在全市800多个村庄迅速蔓延,胶东镇是其中之一。而闺女养老的风气之盛行,仅仅用葛家庄村村民自编的“顺口溜”就可见一斑:“两个闺女是一等户,一儿一女是二等户,一个儿子是三等户”。葛家庄村纪业朋的女儿纪妍招来的上门女婿李炳福来自胶南,结婚后,就把岳父岳母当成自己的父母,除了耕种4亩地之外,他还做饭洗衣,收拾庭院,里里外外一把手,平日做了好吃的,总忘不了给岳父母送去。其岳母高兴地说:“俺这个女婿李炳福能干,能吃苦,有这么个女婿,也就等于有了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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