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也可以推行弹性退休制,但需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进,引入国外全额、差额、超额养老金制度。多国推行弹性退休制,但规定了最早领取养老金年龄或最低缴费年限;我国存在大量非正常退休现象,首先需规范退休年龄。
驻外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许多国家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公民延迟退休;另一方面,也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提前退休,即实行弹性退休制。实行弹性退休的国家均规定了最早领取养老金年龄或最低缴费年限。例如德国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5岁,最早可60岁领取,但养老金将减少;美国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5.8岁,最早可62岁领取,提前领取者养老金按比例递减;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最早可61岁退休,但替代率从80%降为55%。加拿大提前退休者,养老金每月减少0.5%,如果提前5年退休,养老金将减少30%。
“我国也可以推行弹性退休制,但需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进,引入国外全额、差额、超额养老金制度。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只能得到差额养老金,超过退休年龄退休者可领取超额养老金。”褚福灵说。
郑秉文则表示,中国未来可实行弹性退休制,但目前不应实施。“目前我国实行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干部55岁)退休的政策,与国外相比,退休年龄明显偏低。与此同时,每年中国的非正常退休(包括提前退休和其他原因退休)所占比例仍高达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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