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述保险责任第四款,若张先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最高保障为822,225元。
五、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按照上述保险责任第五款,若张先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最高保障为1,370,375元。
六、满期保险金
张先生生存至45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216,519.25元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福禄呈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短期交费:交费期短,轻松灵活,可选择3年和5年。
快速返还:生存每满一年领取一笔生存金。
高额保障:特别设计高倍保障,轻松抵御意外风险。
坐享分红:专家理财,享受分红投资收益。
满期返还: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一笔满期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个保单年度开始的年生效对应日二十四时止,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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