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梦”
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
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称,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民的“看病问题”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我省的发展。在农村有这样一句话:“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因此,让农民“看得起病、吃得起药、住得起院”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3年7月,我省被国家确定为新型农村医疗试点省之一。我省在九台、蛟河、敦化、镇赉等6个县(市)先行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可以说,效果非常不错。
随着新农合的深入开展,对于筹资和补助的标准也在逐年变化。
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由2003年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2006年的每人每年45元,2007年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现在到每人每年350元。
农民们实现了“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减轻了参合农民患者经济负担。
关于今年医疗改革工作,隋殿军表示,要大力抓好以下几件大事,让百姓满意,政府满意,医护人员满意。
“我们要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利用两三年时间,每个行政村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标准化用房。同时,建立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省急危重症抢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部分,分别在吉大一院建立省级医疗急救指挥中心,10个市州级医疗急救中心,42个县级医疗急救中心和790个乡镇级医疗急救站;院后医疗急救部分,分别在吉大一院设置省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在长春市儿童医院设置省儿童急危重症抢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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