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9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大约4.6亿人,基金累计结余高达数千亿元,基本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河北、黑龙江、广西等地采访获悉,这项制度的长期可持续运行,正面临激励政策缺失、资金筹集保障机制缺失、管理监督机制缺失、制度衔接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制度建立之初积累的制度红利和正面效应会丧失殆尽,给政府和百姓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社会养老提前8年全覆盖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让农村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农村几千年的家庭养老传统模式正面临着巨大挑战。
在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更是远远高于城市。在人口整体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大规模劳动力流动导致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加严重。
专家指出,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已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人口“未富先老”问题更加严重,应对老年化挑战的基础更加薄弱。
同时,大量农村中青年人口流入城镇、年轻人不再依靠父母传承生产技能与生产资料、核心家庭的日益普遍化等因素,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已经严重弱化,农村老人养老面临严峻形势。
从2009年开始,我国27个省、自治区320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区县开始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截至2012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4.6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31亿人,全国平均参保率接近90%,比原计划提前8年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了解,这项制度之所以能够迅速推进,除各级政府的有力推动之外,也与其制度创新和工作安排密切相关。
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申爱国介绍,此次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上世纪90年代建立的老农保制度仅仅依靠农民自我储蓄不同,而是更加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统筹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尽快实现广覆盖的目标。
与此同时,这项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是低门槛。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刘梁说:“作为一项托底的制度,在设计之初就尽可能引导所有交得起费的人缴费,设定了100元、200元一直到1000元不等的缴费门槛,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另外,为推进这项涉及全国数亿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一位省级社保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充足的专业经办力量。1名基层经办人员往往要服务上万人,所以要建设这个复杂繁琐的工程,我们就充分调动各种力量。”
记者在广西、河北、黑龙江、湖南等地采访发现,有的村子让村干部做协办员,有的依靠“三支一扶”大学生,有的靠增加公益性岗位利用下岗职工做工作。湖南省长沙县有60万人口,其中3万人死亡后没有销户,当地动员230名大学生,把事情调查清楚了。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在三年多的时间内,中央和地方财政花费了总共不到2000亿元,就建立了覆盖最广的社保制度,是一项性价比较高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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