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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怎么转 如何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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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省社保局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今年开始,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行即时办结,跨省转移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10天内完成。尽管如此,不少市民仍对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金额计算和申办程序一头雾水。4月11日,记者专访了省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四步: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第五步: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醒

  一般账户转入须满足以下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5、转出人员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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