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离职后养老保险如何接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怎样办理养老保险?根据甘肃省出台的新的办法,六类人员可在明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审核,然后按不同方法参加或补缴养老保险,2012年后将不再进行此类办理。
办理范围六类人群
办养老保险享新规
为妥善解决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补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其中六类情况可按不同方法参加或接续养老保险。
这六类情况包括:第一类是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第二类为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第三类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第四类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第五类为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第六类为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办理方式
看清所属情况按规定补缴
记者了解到,此次主要解决职工离职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退休时缴费未满15年的劳动者等人群补缴养老保险的难题,补缴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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