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2007年,幸福人寿时任董事长孟晓苏在就提出了 “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是时至今日该业务仍未能付诸实践。
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其实,“以房养老”模式在欧美以及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都是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模式仍然占比很低,只是一种可以选择的养老方式。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2007年幸福人寿筹建时,这家保险公司就设想未来的主营业务将是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又称“倒按揭”)。
据悉,当时幸福人寿的设想是:老年人可以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到终生。
时至今日,这项业务仍没有在幸福人寿实施,同时这项业务暂时也没有在国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有实施。
幸福人寿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坦言,主要是由于风险太大,而且觉得当时不是特别成熟,所以没有做。他表示,“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多,例如房屋产权、房屋估值等方面都有困难,此外还有遗产纠纷等问题。当时也经过比较深的论证和探讨,但是具体来操作起来的话,都有很大的难度”。
对于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这一类业务,他表示,保险公司要真想做这一块业务,相当于保险公司完全要介入房地产风险,风险敞口也放开了,其风险确实比较大。同时,保险公司拿到房子之后,面临很多的事情,包括管理、物业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有专人去处理。此外还包括监管方面也有难度,现在的监管主要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及公司治理的监管,而当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这项业务之后,如何来计算其偿付能力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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