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做了8年公务员,早就想交社保了,平时和同事们交流,大家也是这个意思,可是过去制度不允许我们交。”龙华新区基层公务员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表示,过去因为“双轨制”,深圳市2009年以前的委任制公务员均未交社保,所以有些基层公务员做了几年之后,认为自己在体制外将有更好的发展,但是苦于没有社保,一旦辞职的话,就要从零开始交社保,所以不敢轻言辞职。“并轨之后,公务员社保问题得到解决,有了基本保障,就没有了后顾之忧,那样的话,有些有想法的公务员,辞职就不会再有这方面的顾忌了。”
谈到对“并轨”的具体看法,刘先生说,还是要看具体的实施细节,总体应该保障公务员交社保后现有的工资待遇不下降,以及要解决他们的补缴问题。“总体来说是好事,但是具体怎么样,还是要看实施细节出台之后再说。”
回顾
深圳2007年
开始进行改革
“为了解决‘双轨制’问题,深圳在适应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同时,先行先试,于2007年开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全国改革进行了探路。”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经原人事部批准,深圳2007年1月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改革方案中对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台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进公务员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该相关负责人说:“在总结评估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2012年将该制度进一步推广到事业单位,自当年8月25日起,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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