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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推“康宁定期”重疾险 10年险期年交保费仅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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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一名30岁健康男性为例,如购买一份10年交费的康宁定期(2013版),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仅需2341元。
  对此,保险专家提醒,对于这些正处于家庭上升阶段的中青年,重大疾病对整个家庭财务规划的安全存在较大风险。财富管理不仅仅是金钱上的积累,对健康的管理同样不可忽视,而重大疾病保险则是让家庭财务规划更为稳健的基石。

  而康宁定期(2013版)的推出,恰好满足了上述市场的希求。该产品责任简单明析,可按份购买,不但保费低廉,而且符合一定的投保规定可免体检,可以为被保险人抵御人生最关键阶段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家庭财务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专家介绍,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成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面临的家庭责任和自身风险各不相同。25岁之前,为单身求学期,经济实力较弱,无家庭责任;25岁-60岁,为家庭稳固期,家庭责任最重,自身风险最大,保障需求最高;60岁之后则家庭责任较轻,对养老的需求加大。对于前两个人生关键阶段来说,重疾险必不可少。

  按照康宁定期(2013版)产品设计,在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上,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同时,康宁定期(2013版)还提供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在治疗费用方面的经济压力。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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