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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孕育消费养老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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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日益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实现“老有所养”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社会民生大事。
 
  “新生力量”的探索
 
  早在2011年,由国家发改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牵头,联合清华大学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社会保障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先后对“消费养老”模式进行了两次专门的课题研究。参加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消费养老”这一模式“探索是有益的、可行的”。“消费养老”模式是我国现有养老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对我国养老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有望成为开创我国养老新局面的新生力量。
 
  社会保障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清华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教授更是将“消费养老”模式看作是我国养老资金来源的“第四支柱”。
 
  绥化富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趣购商城创始人周斌在接受《慈善公益报》记者采访时说:“一袋盐、一顿餐所积攒的消费积分有望成为你未来的养老金,尤其是目前网购的兴起,在年轻人群体当中网购的比例非常高。”周斌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在的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和平均消费水平,一个人如果活到80岁所产生的消费额是25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现行的保险制度,一个人到60岁退休后只能拿到十几万元的保险费,如果按照消费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按照提取消费额的10%左右计算,一个人退休时至少有25万元左右的养老金,同时,如果一个地区提取的保费超过1000万额度的话,这个保险费要进行增值,比如按照日复利计算,到了60岁时候就可以拿到110万元到120万元左右的养老金。
 
  周斌认为,我国提出了一个“社会化”的理念,希望能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恰恰需要跟互联网紧密结合和运用,没有互联网技术手段的支撑和运用,这个模式想这么大范围的运用和推广也是不现实的。
 
  消费养老将消费者的消费与未来养老挂钩,使得消费者和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容易处理纠纷和矛盾,增强企业长期信用,促进发展第三方物流结算。而互联网的崛起,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和养老保险三者有机结合。消费养老模式在互联网平台带动下,或将演变为一种社会普遍的模式,意义将十分重大。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党校经济学博士董成武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战略成为中国力推的振兴经济的助推器,通过新形式的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能为解决全社会养老难题带来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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