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面临退休养老的问题,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居多的情况下养老问题更前所未有地对人们的生活构成挑战,成为压在老百姓心头的一块石头。老百姓目前想解决养老问题主要有三条途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个别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就目前来讲,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很难普及,不具有代表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人们未来养老的主要选择。
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得到了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带有社会福利性质。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缴足一定年限(10年)后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是用在岗人员缴纳的养老费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费。随着“生育高峰期”的一代步入老年,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将面临着巨大财政负担。据统计2006年末,个人账户的负担已达到7400亿元,这迫使政府提高社会统筹基金的缴费比例,并鼓励持续缴费来缓解财政压力,使得人们从社会养老得到的保障又削弱了。所以,如果您指望光靠社保就能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可就错了。另外,社会养老覆盖面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到2006年末,我国参保人数只有1.6亿多人,仅占城镇人口的30%左右,不及劳动力人口的15%,进城务工人员、农民等大量人口被排斥于社保范围之外。
商业养老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转移养老风险的制度安排,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与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相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对每个社会成员制订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商业养老保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产品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交保费全部计入投保人个人账户,根据缴费情况决定养老金领取标准。能够有效应对日益明显的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有效稳定对未来养老的支出预期,增加对未来生活的安全感。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注定它只能从大众角度出发,注重保障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因此其保障水平比较低,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以及想要的养老保障设计养老保险,并且用户可以灵活的选择保障程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也可以当作一种强制储蓄的手段,帮助年轻人未雨绸缪,避免年轻时的过度消费。在国外,商业养老保险是和房产、汽车并列的消费品。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二十岁到六十岁只有大约四十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的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购买养老保险便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有效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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