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2.5%,占全世界老龄人口的1/5,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老龄人口过亿的国家。据预测,到2035年,每两位老人对应仅有一名孩子。老龄人口的迅速增加,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及社会伦理等方面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5日,就如何化解养老之忧,应对“未富先老”的现实,许多人大代表建议,我省可否通过加码养老保险的方式来应对老龄危机。
农村养老无幸福感
城里养老一床难求
据民政部消息,现在除青海、西藏、新疆外,全国其他省份均已进入老龄社会。“银色浪潮”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作为三届省人大代表的刘琦,通过不断的调研得出现在我省养老条件的实情:城里养老条件好,难在一床难求;农村养老空气好,难在条件差;身有病残不能自理,难在无处收;退休工资收入低,难在价位高。
在调研时她发现,农村老人赡养存在着劳动负担重、供养水平低、生活照料少、精神赡养缺乏、医疗条件差、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所谓的赡养就是基本的生活,没有幸福感。针对这一情况,刘琦代表建议我省在经济总量成倍增长的同时,应加大对农村老人赡养工作的投入,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作为根本保障。
救助型福利型市场型
机构养老要形成体系
省人大代表陈海英认为,化解养老之忧不形成体系难解现实问题。政府应该建立以救助型、福利型和市场型为基准的养老机构。从现在开始,就应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及“农转非”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与医疗保险问题。
农村的重点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以及以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包括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生活补贴水平;完善老年人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养老院、家政服务、休闲设施、医疗保健等养老产业,清除阻碍非公有资本参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和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老年产品市场;鼓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养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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