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士透露,各大公司设计的产品都不一样,“而且,目前是按照月收入的一定比例划定参与试点的养老险保费上限,还是就固定一个养老保费上限标准,上海市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
这也就意味着,关于允许试点的保费上限暂时也没有敲定。譬如,如果是固定上限,则收入高低都一样,而如果按一定比例,则高收入者可以参与试点的保费上限也就更高。
对于上述差异情况可以举一个例子。以A的工资为10000元为例,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应纳税工资为8000元。如果允许A购买500元的个人养老保险的话,则其应纳税工资变为7500元。显见的是,如果允许额度越高,显然能够减免的税额越高。
对此,上述高管强调,虽然产品不一样,但享受的政策待遇一样。“而且,我们保险公司希望能够定得更高一点。”
另据市场人士分析,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具体形态应该集中在分红和万能险上,都是年金型的,这点和国外没有差别。“传统险与分红险相比,给客户的回报较少,产品缺少吸引力。而投连险的投资风险较大,与年金注重本金安全的要求不符,但并不是说不能做,只是说可能这样做的公司会很少。”
一家大型保险机构的高管昨日向早报记者透露了上述消息。而早报记者从其他多方渠道了解到的信息也显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确实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试点推出”。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昨日则对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还没有新的进展。”
所谓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由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个税缴纳时可获得一定的优惠,因为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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