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选择年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自从被保险人(C款从55岁开始,D款从60岁开始,E款从65岁开始)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选择月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自从被保险人(C款从55岁开始,D款从60岁开始,E款从65岁开始)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月日按照当年度年领生存保险金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即月领生存保险金=年领生存保险金×8.4%。
若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以下第2至5项保险事故,则合同终止,我们将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3.6%年复利计算的您全部已缴纳年缴保险费的累积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您按时缴纳保险费,则被保险人身故前的最后一期保险费,也将按3.6%计算利息。
无论您以何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身故保险金均将折合成按年缴方式缴纳的年缴保险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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