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策层面即将决定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时刻,据获悉,备受瞩目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下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也有望在今年10月份推出。
一家大型保险机构的高管透露了上述消息。而从其他多方渠道了解到的信息也显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确实很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试点推出”。
所谓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由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个税缴纳时可获得一定的优惠,因为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政策。
业内人士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推出目前并无技术障碍,只是需要国家相关部委批准。
试点保费上限未定
据了解,目前上海已有6家保险公司获准参与个人税递延养老保险前期筹备工作,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和英大泰和。其中,部分公司在业务流程、产品开发、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只待上海市政府、上海财政局及上海保监局的批准。
但对于具体的试点方案尚不清楚。
据知情人士透露,各大公司设计的产品都不一样,“而且,目前是按照月收入的一定比例划定参与试点的养老险保费上限,还是就固定一个养老保费上限标准,上海市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
这也就意味着,关于允许试点的保费上限暂时也没有敲定。譬如,如果是固定上限,则收入高低都一样,而如果按一定比例,则高收入者可以参与试点的保费上限也就更高。
对于上述差异情况可以举一个例子。以A的工资为10000元为例,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应纳税工资为8000元。如果允许A购买500元的个人养老保险的话,则其应纳税工资变为7500元。显见的是,如果允许额度越高,显然能够减免的税额越高。
对此,上述高管强调,虽然产品不一样,但享受的政策待遇一样。“而且,我们保险公司希望能够定得更高一点。”
另据市场人士分析,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具体形态应该集中在分红和万能险上,都是年金型的,这点和国外没有差别。“传统险与分红险相比,给客户的回报较少,产品缺少吸引力。而投连险的投资风险较大,与年金注重本金安全的要求不符,但并不是说不能做,只是说可能这样做的公司会很少。”
仍待更高层批准
据多方了解的信息显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目前仍面临着来自于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上海市财政局和税务政策方面“松口”,而另一个方面就是有待于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准。
前述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也直言,“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是否能够批准,不单是保监会、(上海)保监局能定的。这还要看上海市财政局以及税务部门的态度。而个税改革的不确定性因素,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是否会受到影响还不好说。”
可查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天津曾经试点过30%工资收入比例可以税前列支购买养老险的方案,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对试点中的“30%税前列支”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表示了异议,涉及个人税收优惠这块的试点工作被叫停。
昨日一位分析师就坦言,这(试点)涉及各个国家部委之间的利益。“这种保险减少了税收,对财政和税务来说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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