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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房养人 以房养老悄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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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社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需要其他养老模式进行补充的环境下,保险公司经营的养老保险显然成为补充型养老保险的重要选择。那么,以房养老是否是一个好的选择。

  民间“以房养老”市民受益匪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我市目前还没有正式推出“以房养老”,但哈市民间“以房养老”的却早已悄然兴起,许多老年市民从中受益。

  我市某局机关的一位退休干部王先生今年69岁,他和老伴住在一套两居室的住房里,自己另有一套位于南岗区果戈里大街附近、使用面积45平方米的两屋一厨。子女各自成家,都有住房。王老先生和老伴退休金每月4700多元,经济(论坛新闻)上也比较宽裕。这套房子始终对外出租,每月800-850元。老人兴奋地对记者说:“每年一万元左右的租金正好够我们老两口每年一次外出旅游的费用。”

  据了解,类似王先生这种“以房养老”的老人目前在哈尔滨大有人在。现在许多哈尔滨老人在海南购置了房产,一些“候鸟老人”春夏秋三季在哈尔滨,把海南的房子租出去或委托当地的中介机构代为打理,而冬季去海南,又把在哈市的住房出租,这样既把往返的路费等开销赚了出来,还提高了自己的生活质量。

  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石大庆介绍,哈市目前有各类养老机构上200家,床位10930家,含一日三餐在内,每月平均价位在700元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90%以上,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也达到70%以上。入住的老人多数都有自己的住房,但是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等各种原因非常寂寞,他们选择住进老年公寓,把房子出租,用租金支付住老年公寓的费用,多数人还略有盈余。而每月的退休金,则完全用于购买日常用品和改善生活。

  采访中也有一些老年人对记者表示,房子住了大半辈子,都有感情了,想留给子女,还有部分老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倘若子女不孝,则愿意选择以房养老。

  实施“以房养老”尚需破解难题

  据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专家介绍,要使以房养老得以实现,需要满足3个条件:首先,拥有对房子的产权,这样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其次,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再者,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

  他说,考虑到具体情况,首先遇到的是观念障碍。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出去,而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令一些老人难以接受。此外,“以房养老”,必须辅之以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因为它涉及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政府部门等等,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和监管水平要求相当高。

  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似乎是目前最为合理,也最便于借鉴的养老模式。但要注意的是,在国情、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在发达国家取得成功的“以房养老”在我国实行,或许要经历诸多考验。

  专家指出,倒按揭的评估标准非常复杂,除了估算房屋价值以及未来房价走势,还要估算老人寿命,潜在风险较大。同时,银行还要培育一批类似保险精算人的测算人群,这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另外,我国尚未出台遗产税,也使得“以房养老”模式前进步伐缓慢。据了解,在国外,若要为子女留下房产,至少要向国家缴纳35%—65%的遗产税,这也是国外更多人接受“以房养老”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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