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10年投连险与万能险不再计入保费收入时,平安人寿在市场需求之下,无法突然刹住持续两年的市场快车。2010年前两个月,平安人寿的投连险与万能险保费收入分别为9亿元、128亿元。
深圳某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平安寿险1-2月的保费收入缩水四成,假使投连险与万能险仍因市场需求而持续,那么,平安寿险的保费规模将大幅缩水。
国寿维稳分红险
国寿的情况远好于平安,似乎处在隔岸观火的状态中。
2008年、2009年,国寿投连险与万能险保费收入合计分别为121.57亿元、83.08亿元,分别占当年所有产品保费收入的4.4%与3%。同比来看,2008年、2009年与2010年的1-2月,国寿投连险与万能险原始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原始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4%、2.3%与2.8%。
这意味着由于投连险与万能险占比过小,新会计准则下混合保险合同分拆的规定对国寿影响甚微。
多年来,国寿持续以分红险为主打。其2008年及2009年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76.5%与77.1%。同比来看,2008年、2009年月与2010年的1-2月,国寿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占所有产品保费收入比例分别为82.1%、84.9%与86.6%。
通常情况下,分红险及传统险不属于混合寿险合同,不需要进行分拆,但需要进行重大风险测试。2010年1月,保监会财会部向业界提供了重大风险测试的一般标准。这包括该保单下转移的风险是否是保险风险、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性质、保险风险转移是否重大。保险公司需依次进行判定。
新会计准则关于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实际操作是,对非年金保险来说,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即确认为保险合同;对非年金保险来说,只要转移长寿风险,即确认为保险合同。
虽然有此风险测试,可是大多数分红险可以纳入保费收入。以国寿热销的“美满一生”分红险来说,“美满一生”为即期年金保险且包含生存金,按照新会计准则判定为保险合同,其保费收入在新旧两套准则下保持不变。
上海某大型保险公司产品部负责人称,“个险与银保渠道的分红险与传统产品,基本上能够满足保险合同的要求,由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高,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只要在一个时点满足保险风险比例大于等于5%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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