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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抵押房产给保险公司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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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阶段以来,我国的养老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以房养老”作为一种解决养老问题的方式,屡屡被提及并引发争议。

  日前,《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规划》中一大亮点是,福建将积极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

  对于福建人来说,“以房养老”绝对是一个新鲜事物。为何要开展这项业务?它将遭遇哪些阻力?前景如何?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界、学界、企业界各方,为你解读“以房养老”政策。

  老年市民:房子要留给子女

  你能接受“以房养老”吗?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福州部分老年市民,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是:房子是要留给子女的。

  “传统观念将是这项业务开展的最大障碍。”福建知名地产专家、福州大学教授刘福泉表示。

  刘福泉说,按照传统观念,老人身故后应该把房子留给子女,现在却要提前卖给保险公司。即便是出于经济上的压力,但因为家庭的束缚,也会令很多老人对这种养老方式望而却步。

  “这与老年人再婚难的性质相似,许多年轻人反对父母再婚,是怕继父母将来分财产。同样,小一辈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同样也会反对老人‘以房养老’。”

  省老龄委此前也曾对此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能够接受“以房养老”的大部分是高学历老年人,一般老年人都无法接受,理由就是“房产要给子女继承”。

  金融机构:风险太大没兴趣

  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又是怎么看的?省老龄委的调研显示,当前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的兴趣不大,因为风险较难控制。

  “住宅产权70年大限”就是保险公司一大担忧。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理财师陈茜分析说,一般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抵押房屋使用权剩余年限的估值就很难。“估高了,我们吃亏;估低了,房主不愿意”。

  对于市民来说,“以房养老”同样存在风险。在福州工作的李先生拥有一套价值120万的商品房。他说,关键看保险公司出的价格。“若其出的养老金太低,而房子又看涨,那我宁可把房子卖掉。”

  “因此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能对房子的价值及投保人的预期寿命进行合理评价,才能确定养老金的额度,且要双方都能接受。”刘福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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