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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养老保单三种病症把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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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因其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而受到消费者青睐。那么,如何合适的产品?

  比如,国寿上海地区就有将近9万份满期金未被领取,涉及险种超过140个,这些险种多数为1997年以前销售的保单。以中国人寿老客户业务量存续最多的儿童教育金保险为例,该业务在1989年由上海分公司开始自办,截至目前该产品的留存客户为28万,保留的信息单一以及企业变迁、家庭搬迁等因素,其中40%~50%的客户联系不上。此外有1.2万份满期金没有领取,每份达几千元左右。

  为此,我们建议广大读者朋友们不妨利用空余时间整理一下自己的家庭金融资产文档,把自己和家人的“昏睡”保单唤唤醒。

  特别要留意下,自己和孩子是不是有老保单已经可以领取却还未去领取各类生存金和满期金,说不定还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如果是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的老客户,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及时缴纳保险费的,在投保人自愿前提下,投保人只要根据当年设定的补缴利率缴纳保费以及利息就可以复效,复效后的保单利益与原来保单利益一致。

  治治你的“问题”保单

  在家庭保单中,很多时候还会出现一些“问题件”,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原因而导致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及时纠正,很可能会遇到理赔的难题,因此需要稍加补救。

  比如,今年年初的生日那天,李芳收到了丈夫赠送的礼物——一份终身寿险保单。投保人为先生、被保险人为李芳、受益人为儿子,保险金额有30万元,这让李芳又惊又喜。不过,李芳的生日礼物有个严重的问题,因为丈夫是在未告知李芳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其中“被保险人签名”一栏不是李芳的亲笔签名。

  而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公司相关规定,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单必须经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保单无效。也就是说,即使丈夫想给李芳一个“惊喜”,也要事先得到她的同意,不然保单的效力可能存在问题。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保险人有理由让保单的被保险人知晓自己的保障情况,以及投保人、受益人的身份。

  面对这样的保单,在理赔还未发生前及时更正还是来得及的。只要被保险人拿着保单原件、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等,向保险公司如实报告、说明情况,就可以在保险公司进行签字变更了,而且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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