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加快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制定和实施,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接续办法。工作重点从扩大覆盖面转向着力提升运行质量,全面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
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做好外国人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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