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参保市民年底前两种补缴方式可供选择
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在原有参保方式基础上又多了一种选择。例如:今年53周岁的崔女士,新政出台前可以选择前补缴7年后缴8年的政策,即从2004年1月补缴。缴费年满15年后,也就是崔女士60周岁那年可享受到退休待遇。
新政实施后,年龄不再限制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参保年龄不限。那么,崔女士同样还可以选择前补10年后缴5年的政策。即可从2001年1月补缴。缴费年满15年后,也就是说,崔女士57岁那年可享受到退休待遇。
10年保险金共计4.2万元
以崔女士为例。崔女士按第一种方式前补7年后缴8年缴费,应该按照2004年至2010年7年间不同年份的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基数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7年缴费金额数量不等。此后8年,可按每一年新的工资标准基数的20%继续缴纳费用。
若崔女士选择前补10年后缴5年的方式参保,那么,崔女士要按照2009年社会平均工资21000元为基数,并以这个基数的20%缴费,即每年缴费4200元,一共补缴10年,总计为42000元。从2001年7月起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2001年1~6月份另有算法)此后5年按新的工资标准为基数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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