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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缴满十五年后可续费提高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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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少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认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满15年后不再缴纳。因为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但这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若继续缴纳则可以提高养老金的领取待遇。

  当前有不少企业下岗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即将满15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员表示满15年后不再续费了,近几年将出现大量的断保现象。目前,大多数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没建实,养老金的支付主要来源于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一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就不再续缴了,这不仅会降低社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而且还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退休时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和生活水平。

  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月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从2006年起,以我所在的省为例,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已统一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因此影响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是缴费年限的长短。

  下面以模拟案例来分析中断缴费对养老金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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