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所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哪些人应当参加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对这部分人来说,加人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对此,《社会保险法》规定凡是职工都必须加人基本养老保险。从字面上说,“职工”一词主要是指以工资收人为生活来源的人。’然而,“职工”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其所指代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十分模糊的。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历程来看,职工被区分为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的职工、事业单位的职工、非法人团体中的职工等不同的类别,而在此基础上更存在城镇职工和非城镇职工的差别。这些不同类别的职工所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伴随改革进程经历了多次变迁。因此,要弄清《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可以从“职工”一词在法律法规中的使用和变迁情况人手。
考察有关养老保险的各项法律文件可以得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呈逐渐统一化的趋势,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因此,对此《社会保险法》中的“职工”应当作比以往立法都更为广泛的解释。首先,只要在企业中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无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是什么,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次,无论劳动者是城镇户口或非城镇户口,只要其在企业中工作并领取工资,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最后,事业单位中的职工原则上也都应纳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但由于其涉及不同养老模式的转移和接续,情况比较复杂,具体如何操作仍有进一步的制度出台。
据此,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应当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的职工。此外,非城镇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非城镇企业的职工也应当逐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中。关于事业单位职工,无论是否实行企业化管理,未来都应加人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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