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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养老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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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业编制人员参加五项社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公积金,对于全额编制人员养老保险部分纳入社会统筹,辞职后可依据相关材料确认为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的缴费基数总额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23%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今后适时调整。职工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建立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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