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作为今年保险业创新重点之一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上海试点可能只是一个良好愿望。据时代周报记者独家获悉,该试点“今年将百分之百流产”,不仅如此,据知情人士称,“明年也不可能推进。”
“当初提议该政策的人可能忽略了许多事情”,前述知情人士意味深长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剖析种种细节之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只能是镜花水月。
试点呼声高涨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目前,这种产品在国外较为普遍。
事实上,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准备4年,自去年年底以来,业内对个税递延型保险试点方案的呼声日益高涨。前述知情人士表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出尚存诸多困难,尽管试点方案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但是财政部尚未表态。
2009年4月,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文件中就指出,“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会同上海市研究具体方案,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要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按常理,在如此大的政策推动力之下,此事本应早就尘埃落定,但直至目前,上海方面仍无任何动静。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在现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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