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双轨制”使得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较为明显。
随着养老双轨制的运行,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改革已经很急迫。
也许当年出台这样的制度多少有它的道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为此,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一些公开场合多次呼吁,强烈要求废止“双轨制”。企业退休人员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是衣食父母,不能因为改革开放把这些“有功之臣”边缘化。没有电力工人全天段保电力,没有石油工人冒着天寒地冻开采石油,没有钢铁工人战高温大炼钢铁,没有煤矿工人冒着生命危险采煤,没有纺织工人的不辞辛苦的劳作,哪有生活缺少不了的基本,哪有中国石油的今天,哪有钢铁大打翻身仗,哪有改革开放的今天。企业职工辛苦一生,一方面为国家战胜贫穷积累了资金,另一方面也梦想在“强国”中能安享晚年。退休金双轨制是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三倍,何以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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