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填写说明
1、此表由缴费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填报使用,各项指标仅反映当年的情况,不允许反映两年以上的情况。本表一式两份,经社保机构审核盖章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2、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单位基本信息。
3、职工人数:指缴费单位实际缴费职工人数的情况,中断缴费职工不包括在内。
4、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由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后填写并告知缴费个人确认。
5、城镇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年度内的缴费时间可以按季、半年、年度灵活掌握,在缴费基数及缴费方式上也可以灵活选择,但当年的缴费要当年清缴,上年度的欠费次年不再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据实记载实际缴费年限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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