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原来在一中央企业工作了8年,其间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006年6月,该人调到市直机关上班,有行政编制,现在的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请问:这个人在原来那家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怎么才能转出来?因为现在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那原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拿出来用吗?相关的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按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企业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原已建立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继续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每月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因此,你原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取出,而是会在退休时按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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