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2011年12月底前男性年满65周岁(194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满60周岁(195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指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的起义船员证书者),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11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了156元,预计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将达到1600元左右。2012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收入倍增计划要求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据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七年倍增,必须确保年均增长10%左右。
今年还要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省财政厅负责人说,实现收入倍增,“还须大力支持农民、居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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