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度上墙,形成赶超。为确保新农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自10月18日征缴开始以后实行村基金征缴日报告制度、基金台帐管理制度和七天一通报制度。各村对于新农保基金的征缴情况于每天下午7点30分前上报乡新农保办公室,新农保办公室将数据汇总制成进度表上墙公布。截止26日止,道祥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42人,占应参保人数的38%,收取保费1.43万元;金岗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9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1%,收取保费0.99万元;浮金坪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8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8%,收取保费2万元;老桥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46人,占应参保人数的30%,收取保费1.5万元;七级峪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1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4%,收取保费1.2万元;龙阳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9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1%,收取保费0.95万元;石良坝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70人,占应参保人数的20%,收取保费0.75万元;青湾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43人,占应参保人数的19%,收取保费1.5万元;同车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29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37%,收取保费3万元;和平岗村16——59周岁参保人数127人,占应参保人数的19%,收取保费1.3万元。
五、奖罚分明,绩效考核。将新农保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制,实行“双挂钩”,即与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村级转移支付挂钩。一是应参保人数大于500人的村于11月20日前完成任务的奖征缴数的2.5%;11月30日前完成的奖征缴数的2%;12月18日前完成的奖征缴数的1%。否则罚款1200元,从该村转移支付中扣除。二是应参保人数小于500人的村于11月20日前完成任务的奖征缴数的2.5%;11月30日前完成的奖征缴数的2%;12月18日前完成的奖征缴数的1%。否则罚款800元,从该村转移支付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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