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7年12月5日缴纳了100元,收据上显示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款收据,还发给了一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我现在想问的是,这个证现在能享受什么好处?这个钱还能退回吗?
您1997年缴纳了100元保险费,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按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省于2011年7月1日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有关规定:
(一)原已参加老农保,并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施行前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领取渠道不变。一是已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二是未满60周岁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待年满60周岁后,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
(二)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施行时尚未领取待遇的,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个人缴纳费用和村集体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按政策规定,无特殊情况此证上的钱是不能退回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