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案
此前有媒体披露,“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据上海媒体公布的上报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根据当时参与研究讨论的相关保险公司内部测算,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覆盖范围上,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可以参与。产品操作模式上,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
对于究竟哪些保险公司可参与首批试点,上海上报方案中并未提及。前期参与研究讨论的国寿、平安、太保等8家中资保险公司被市场视为有望首批“分羹者”。(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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