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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一年仅12户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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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领取“万八千”养老金,终老时房子归保险公司处置,你愿不愿意?这就是以房养老,但是,这一养老方式似乎并不吃香。
 
  顾虑重重实为担心“吃亏”
 
  “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产品看起来挺‘实惠’,但其实有许多操作环节令人不免顾虑。”73岁的武汉市民孙先生决定详细了解后再作决定。
 
  目前,这项涉及保险、银行、房产评估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并未实现“无缝对接”。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并未涉足这项业务,“没有统一标准,容易产生纠纷。”一些咨询者担忧:“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就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
 
  另外,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不能完全替代养老保险等
 
  深层次来看,以房养老从备受关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主干出现缺失。
 
  “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有‘三个支柱’,分别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说,“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
 
  他认为,一方面应当在社区层面做好以房养老的宣传,一方面应当对以房养老产品进行细化。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加入进来,为百姓开发多样性、保障性强的产品,满足不同样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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