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然而,将房屋反向抵押的“以房养老”保险自试点以来,应者寥寥。根据相关机构数据,在试点两年的过程中,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四城市仅有60户投保。
今年7月份,中国保监会宣布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试点范围,部分省的地级市也被纳入其中。
对此,本期投资有道特邀三位保险业资深人士为我们解答疑惑。
我国需要“倒按揭”式的“以房养老”保险
近日,中国保监会宣布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杭州被纳入其中。“以房养老”保险再次跃入人们的视线,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那么,目前试点推行“以房养老”保险的实质是什么.
柴效武:我于2002年提出的“以房养老”观念,是一种用住宅价值养老的新理念。利用住宅价值自然增值的特性,通过反向抵押贷款,用住宅余值来养老,从而减轻乃至消除其中年期养老储蓄压力。而倒按揭只是其中一种操作工具。我国需要倒按揭模式,更需要多种方式并举共行的以房养老。
史晓琦:现有的“以房养老”保险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现有居住房屋的价值按照预测投保人的余命月数,分摊到每月领取一定的金额作为
养老金补充,投保人依然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等投保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获得该房屋的处置权。但这类保险无论从设计、保费构成、产品合约、投保流程、理赔流程等都是较复杂的。需要针对不同的投保人的房产进行尽职调查,同时要由第三方对房产折旧、市场价格等进行评估并由双方认可确认。
蒋卫民:中国家庭的财富主要集中在房产上,此类保险提前将房产价值变现,可以弥补不少家庭养老缺少现金流的问题。此类保险比较适合“丁克一族”和“失独老人”,由于没有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条件,又需要在老年有一个较好的养老补充,利用房产价值进行“以房养老保险”的补充,是一个适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