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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将出台递延养老保险方案 鼓励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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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健康相继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的探讨也在推进中。
 
  尽管楼继伟在汇报工作时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表,但包括财政部和保监会在内的多个部门对保险业高频率的调研已经为这项工作的落地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今年8月份,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去年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6省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
 
  据悉,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额度保持在每月500元~1000元。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已刻不容缓。
 
  多位财税人士判断,个税改革方案虽然已经上报国务院,但是各方对方案的内容仍存在争议,目前财政部加快了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的调研工作,预计年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大,这也是为个税改革做新的推进。
 
  非现金结算
 
  作为缓解政府养老金压力的重要补充内容,递延养老保险更多是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来养老。
 
  2009年,国务院文件明确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在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之后,上海保监局还牵头组织8家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养老、太平洋、太平、新华、泰康、英大泰和、长江养老)成立了试点工作专项小组,并向财政部上报了试点方案。
 
  然而由于个税改革以及目前对个人收入信息工作的推进比较慢,试点工作一直没有落地。
 
  “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的成熟税制,个税的申报往往采用家庭申报的方式。应该尽快推广个人非现金结算的方式”。普华永道税务部高级经理唐丹在接受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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