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房价调控出手购房
为遏制房价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百姓安居,今年4月陆续出台的“新国四条”、“新国十条”、“京十二条”逐渐发挥效应,加之近期国土部、住建部领导相继表态调控将持续,同时加快保障房建设,促使房价下降,预示年底前后住房价格将出现一定回落,可考虑提前出手购房,以改善居住条件,早尽孝道。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7月15日起北京二套房执行既认房又认贷的规定。万先生属于改善型二次购房,建议采取在同一小区购置两套小户型的做法,既方便照顾老人和孩子,又避免相互影响;在财务方面,以万先生夫妇名义各买一套,分别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按照普通住宅缴纳税费,将来处置起来也更为灵活。以每套80平方米,总价160万元为例:公积金贷款首付5成,贷款80万元,期限20年,利率3.87%,月供4793元;商业贷款首付4成,贷款96万元,期限20年,利率6.534%(1.1倍),月供7177元。首付合计144万元,月供合计11970元,考虑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建议万先生预留150万元作为购房专项基金,以货币基金或七天通知存款形式留存。
不考虑年终奖因素,万先生的家庭月收入约为4.2万元,扣除正常月支出和购房及赡养老人增加各项支出等,万先生每月应拿出1万元用于积累,按四六比例分成两部分,其中6000元用于基金定投,中长线积累子女教育和未来养老金;4000元按月存为3个月定期储蓄,供两个儿子1年后上学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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