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陶女士,30岁,个体商户,月均收入7000元,年缴保费:12179元
陶女士,现年30周岁,个体商户,年缴保费12179元,共缴10年,共缴保费121790元。
保障利益如下:
1、人寿保障
保单生效即时起,被保险人拥有12万人寿保额;缴费期结束后,保额逐年递增,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时,人寿保额达303690元。
2、重大疾病保障
保单生效90天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前,被保险人享有10万的重大疾病保障。无需发票、无需任何单据、无需自己先垫付治疗费用,只需凭医生的诊断书就可以一次性获赔10万元。
(注:重大疾病为国家卫生局颁布的男性28大类、女性30大类重大疾病,共474种,基本含概目前所有重大疾病的临床病症。)
3、养老金领取
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可以每年领取,也可以每月领取,一直领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
4、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可一次性领取12万元满期生存金。
5、保额可调整
保单生效满1周年且在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前,人寿保额、重疾保额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高,保额调整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但会增加保障期内的保障成本。
6、重大疾病豁免
如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发生重大疾病,在获得重大疾病赔付后,可免缴剩余各期保费,养老金领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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