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程序和转移资金量,这使王岩再次看到了希望,“养老保险这个‘地方粮票’,现在终于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了”。
更令人兴奋的是,我省刚刚又出台具体《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人员怎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实施对象】跨省、省内跨市县人员都能办理
我省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可以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既包括跨省流动人员,也包括省内跨市、县(区)流动人员。
近年来,许多老年人退休后到子女所在的异地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移呢?此次规定,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能再转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老年人去异地生活后,可直接从银行领取。
不论参保者流动到哪就业,在原来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新参保地。最后,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领取养老金时。
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能再办理退保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转移条件】哪些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中,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我省就业参保的,从我省流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这3类参保人员都要在新参保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流动到非户籍地的参保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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