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申请欠费核销的书面报告。
(二)核销欠费的人员名单。
(三)劳动保障部门所需的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补缴必须是补缴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利息的计算截至受理单位补缴申请当月。
(二)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注销必须是欠费企业单位已不存在,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单位,欠费信息注销必须是注销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缴费部分)。
(三)破产国有企业核销欠费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除单位缴费中应缴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销处理。核销欠费相对应的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可申请办理欠费补缴或者欠费信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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