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农民工参保缴费,无论是在不同城镇就业参保还是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参保,其养老保险权益都可以累加计算;四是解决经办服务弱的问题。
流动就业人员只要在两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转移接续的其他所有手续都由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参保人员还可通过全国社保机构信息库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新政重点解决四大问题
问:为什么说参保缴费凭证是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存折”?
答: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时,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而不再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缴费凭证相当于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存折”,对农民工来说,这比退保只领取个人缴费是更好的保障。
同时,不管农民工中断就业多长时间,社保经办机构都将一直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全部参保记录和个人账户都予以保留,而且在中断缴费期间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存折”比退保更有保障 中断参保会开具缴费凭证
问:农民工中断就业,不继续参保的,应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
答:农民工不继续在原参保地就业参保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证明其在当地的参保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
另一方面,继续保留他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在中断缴费期间继续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计息,不使农民工利益受损。
问: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的,应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
答:对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是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都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也就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
农民工返乡后个人账户仍有效
问:对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如何保障其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
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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