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止、终结缴费:
工作人员调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等,其所在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工作人员经批准出国和赴港澳定居,或工作人员死亡,用人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
所带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
1、退休、退职审核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③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④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帐号。
⑤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帐户。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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