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哪些人员可以申领一次性补充养老金?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申领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办理程序如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等工作岗位人员能不能申领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
办理机构: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申办对象资格:
(1)企业中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以后退休,按原规定可提高退休待遇的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1999年1月1日以后退休,1998年底以前被评为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以后退休,并且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
(4)企业1992年底前已从事的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工作累计年限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
申办手续:
(1)"高级专家"
①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关得奖证书、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证书、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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