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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可在外地领取养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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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企业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城镇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多少?有些参保人办理退休后离开本市,到外省居住,他们应该怎样领取养保险待遇呢?能不能在外省居住地领取呢?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和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按企业办法退休后,养老金分别如何计发?

答: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不满1年的,每个剩余月相应增加0.083%。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不满1年的,每个剩余月相应增加0.083%。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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