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社保制度还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呢?针对人们所提到的养老保险缴费偏高而保障却较低的情况,有什么解决的途径呢?为什么会出现缴费高保障低的情况呢?是不是有什么历史遗留的原因?
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巡视员、副局长何绍仁在主席台就座。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财经杂志记者:我想问一个社会保险法的问题。现在养老保险按照中央规定要进行全国的统筹了,有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时间表,按照中央的标准会出台哪些相关的政策?现在这部法的制定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有些高,而相对享受的保障又偏低,这次修法中有没有体现这一点,并加以改善?
养老保险基金将逐步实现全国统筹
胡晓义:你这是一组问题。全国统筹的规定,在这次通过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一章中第64条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你提到时间表和需要出台哪些政策措施,我想正好今天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建议,这是一个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里面就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