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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未交够年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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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网友的亲戚,2009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而她2011年就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她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才交了两年。她还能领取养老金吗?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呢?

  3、本市户口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未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交满15年后再审核养老退休待遇。

  4、《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三)外地转入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自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补缴金额=退休时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不足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终止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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