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00元的,补足到100元。
2010养老金调整“特加”标准是多少
问:我母亲今年已经75岁了,80年就按照城保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近两年来本市养老金调整都是“普加、特加”相结合,听说今年也是一样,请问今年“特加”是怎么算的?
答:根据今年本市养老金调整的有关规定:
(1)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5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30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人员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按照普加和上述特加办法增加养老金后,其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养老金两段计发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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