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网友在顺德上班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之后到深圳工作,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了深圳,但他查询时发现自己账户里并没有原来在顺德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养老保险转移是否一起转移个人账户金额?迁入前的缴费年限还能不能计算?
转移前的养老保险费哪去了?
网友提问:
我1996年在顺德一家企业上班,原公司有帮我买养老保险和医保到1999年3月,到深圳后现公司1999年11月开始帮我交保险到目前.并于2003年12月调干到深圳.并将原顺德公司替我所交的保险有迁入深圳.但我在网上大厅的帐户上却没有含原来顺德的保险费。请问我在顺德的保险缴交年限在深圳还算不算?我在深圳的社保累计缴交年限算多少年?我迁入的顺德保险金还在不在我的帐户里?
社保局回复:
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七条 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请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帐户中是否有保险金的问题,因未看到你的社保缴费详细情况,无法答复你的问题。请你向所参保辖区的业务窗口直接查询核实。
养老保险怎麽转?
网友提问:
我以前在深圳科卫泰工作,养老保险从01年交到07年,07年后回到江苏工作,不知道在深圳的养老保险能否转到我现在在江苏的养老保险账户上,如果可以,改怎么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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