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度完善 平稳升值
美国的社会保障机制历史悠久,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在社保基金的动作和监管上也有一套比较成功的经验。
历史悠久作用巨大
1935年8月,罗斯福总统签署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法案》,从此美国开始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美国政府从就业者的工资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保税,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用以资助退休、遗属和伤残人士,以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所需。这就是“联邦老年、遗属和伤残人士保险信托基金”(OASDI),简称联邦社保基金。
经过70多年的发展,联邦社保基金已在美国社会中,特别是在911事件后,在美国民众的生活恢复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根据联邦社保基金理事会在2006年5月1日发布的年度报告中,2005年估计已有1.59亿美国人从联邦社保基金受益,而这一数字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成年公民。而对于不依靠子女赡养的美国老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联邦社保基金支撑着他们的生活,越是低收入的老人越依赖政府的社保基金。
除了国家主导的社保基金外,许多企业还有相关的养老金制度,或者叫企业年金。这种社会第二“保险锁”的特征是企业资助,个人自愿,政府给予税收优惠。随着美国社保领域改革的深化,政府正对企业养老金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其能有效减轻国家财政的社保负担。
审慎保守专项监管
根据联邦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年度报告,截至2005年底,联邦社保基金的总资产已达到约1.9万亿美元,占美国该年GDP的12.8%左右。
对于这一巨额“保命钱”的监管,美国政府从一开始就着手加强“事前监管”以杜绝资金被挪用的风险。相对于美国各种金融投资手段而言,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最审慎和最保守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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